政策链接:
https://mqt.mianyang.cn/policy-h5/#/pages/laws/laws-notice-detail?id=473890961475375104&type=1
解读部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申报对象
具备企业白名单准入基本条件,并符合A类白名单或B类白名单准入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具体条件见文件要求。
注意事项
1.企业白名单资格有效期为2年,实行动态评定,实时对外公布。首次申报,企业应在项目备案合作后可实时申报;再次申报,企业应在白名单资格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
2.企业白名单按照申报、审核、公示、公布的流程由市公积金中心确定。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向市公积金中心贷款合作管理部(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市公积金中心对规定申请资料、条件进行审核、认定、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文件执行期限
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问:白名单资格到期后还需要再进行申报吗?
答:需要,白名单资格有效期为2年,企业应在白名单资格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
问:白名单企业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答:白名单企业与市公积金中心合作项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采取“容缺后补”发放模式,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阶段担保、容缺后补、限期承诺”。
A类白名单企业合作项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免收银行现金保函;B类白名单企业合作项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规定比例提供银行现金保函。
问:什么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阶段担保、容缺后补、限期承诺”?
答:各管理部(分中心)审批完成、签订借款合同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容缺后补借款人所购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先行发放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书面承诺在贷款发放后3个月内完成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并送达市公积金中心合作管理部(分中心)委托贷款银行。企业在承诺期限内,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办妥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的,停止该项目贷款发放,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恢复贷款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