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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政策解读⑭—《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通知(绵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22〕2 号)

发布日期: 2024-12-24 10:44 来源: 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作者:政务服务监管局管理员 阅读次数: 字体:[]背景颜色:

政策链接:

https://mqt.mianyang.cn/policy-h5/#/pages/laws/laws-notice-detail?id=352410611394678784&type=1

解读部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申报对象

经营困难的企业。

申报条件

1.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

2.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者低于规定比例(按1%-4%)缴存住房公积金。

申报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申请表》

2.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

注意事项

1.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期限每次不得超过两年。缓缴期间,单位应正常办理除汇缴外的其他缴存业务,需要继续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重新申请。

2.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应按规定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经批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应恢复到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问:降比缓缴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进行办理?

答:可以通过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或者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申请办理。

问:降比缓缴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答:1个工作日。

问:文件的执行期限?

答: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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